無錫日報訊 家住東門的七旬老人繆公權(quán),日前在家樂福超市和天惠超市購買了同品牌、同規(guī)格的料酒,沒想到同樣的兩包料酒,在兩家超市竟有一倍的差價。
老繆買的這兩包料酒,是常州產(chǎn)的“雅浦料酒”,均為400毫升袋裝。家樂福超市售價為每袋1.6元,而天惠超市只花了0.8元。他感到價格相差太大,帶著疑問到家樂福保利店詢問。該門店一名員工告訴他,門店售價高些,是他們要按規(guī)定完稅、開具正式發(fā)票,這沒有什么可奇怪的。
但老繆對此解釋并不滿意,并到物價部門進行反映。他認為,他的維權(quán)行為不只為了自己,而能使更多消費者“明明白白消費”。對此,記者分別采訪了相關(guān)超市和市物價局。
天惠超市配供部的陸經(jīng)理稱,料酒這類普通商品,他們一般在進價基礎(chǔ)上加上約10%毛利,就是商品的價格。以該規(guī)格的料酒來說,進價是每袋0.72元,售價為0.8元。
家樂福保利店雜貨部酒類主管黃先生說:經(jīng)銷商給他們的促銷價是0.85元,而正常價格都在1.00元出頭,加上1.17%的稅率和進場扣點,就是該商品的價格。售品價格都是南京總部定的,家樂福各門店都是價格的執(zhí)行部門,門店沒有定價的權(quán)限,只是可以提出促銷商品的建議價。雅浦料酒如果只售每袋0.8元,實際上是在負利銷售,現(xiàn)在市場競爭激烈,各店家常會推出一些優(yōu)惠價、促銷價,家樂福也曾售過每袋0.60元的,促銷價與正常價格肯定有一定的差價。
無錫市物價局表示,料酒這類普通商品的價格,國家已實行市場放開,店家可以自行標價。各店家只要是明碼標價且沒有過分夸張的定價,都是被允許的。而作為消費者,在購物時也可以貨比三家,購買覺得實惠的商品。
當日下午5時許,家樂福保利店雜貨部酒類主管黃先生告訴記者,在消費者反映此事后,南京總部已將雅浦料酒的價格調(diào)整到每袋0.8元。(記者 亞洲)
|